固始县建投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张老埠人主村)采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固始县建投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固始县建投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张老埠人主村)采砂项目
建设地点:史河固始张老埠人主村河段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位置及周边状况:项目位于固始县张老埠人主村河段,项目西南侧紧邻程家楼,西侧174m处为人主村,东侧紧邻史河。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固始县水利局批复的采砂范围,项目采区面积约142500m2,开采深度不能超过标示的河滩高程以下2m(河滩高程37.5m,水面高程35.74m),开采方式采取露天采砂船机械捞取,年开采20万立方米。
二、项目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1)废气:主要包括砂石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堆场及裸露地表扬尘和燃油废气。
①砂石装卸扬尘通过缩短装卸时间、降低料斗高度,避免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定期进行人工洒水等措施减少装卸扬尘的产生。
②道路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路面采用碎石铺盖,对道路进行定期检修,保证道路平整;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行驶,运输时将砂石进行表面拍实,同时加盖篷布,防治撒漏;定期对散落在路面的砂石进行清理,定时对进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
③堆场及裸露地表扬尘采取对暂不扰动的采砂场、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在表面喷洒抑尘剂,并用密目网或彩条布进行遮盖;对即将扰动的各堆场表面,用远程射雾器进行洒水降尘,并采用密目网或彩条布进行遮盖;合理安排作业时序,对于采砂场,按作业面划分成不同开采作业区块,完成一个作业区块之后,立即喷洒抑尘剂,并用密目网或彩条布进行遮盖后,再开始下一个区块的施工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④燃油废气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通过自然稀释后场界的贡献值可控制在较低水平。
(2)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固废:包括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机油由专用桶收集,并设置专门的危废储藏室,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包括采砂船等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等交通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可有效减小声源源强;车辆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改善路面结构、控制行驶速度等措施可降低噪声的影响。
经初步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运行可靠。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固始县建投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张老埠人主村)采砂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固始县总体规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始县建投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949163106;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邮编 450002;
联系人:张工;电话:0371-53331056
邮箱:491576503@qq.com。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固始县建投建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