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审批类项目

   2016-03-27 5010
核心提示:一、范围:县、乡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国有单位投资建设项目。二、申报材料:1.由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含概预算)以及对应的项目单位请求批准的请示;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城市规

一、范围:县、乡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国有单位投资建设项目。

二、申报材料:1.由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含概预算)以及对应的项目单位请求批准的请示;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项目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内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项目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及附属文件真实性的声明。

三、承诺时限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含概预算)批复分别在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受理项目材料时,如有必要,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评审,评审时间不在审批的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审批文件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137829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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